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外派董事、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履职能力,加强对出资公司的管理,10月26日,集团组织召开了外派董事、监事、财务负责人工作培训会,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汪梅方,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张俊出席会议。
会上,集团资产运营部就新修订的《鸿运国际集团派出董事、监事、财务负责人管理实施办法》进行了宣贯,集团律师就董监高的责任及风险防控作了专题培训。
集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胡剑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,他指出了当前集团及集团权属公司在派出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,并强调每项股权投资都是集团的资产,派出人员要学习并用好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合资协议》以及公司制度中赋予的权利,在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。
会上,汪梅方指出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提升集团治理水平的基本要求、是维护集团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、是贯彻集团战略决策的重要抓手,要不断完善集团派出人员管理的体系建设:一是要配强履职主体,进一步优化完善集团派出人员的选派制度和标准,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,不断提升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。二是要完善履职机制,完善集团派出董事、监事、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考核与评价办法,推动权属企业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及共享机制,提高建议决策的科学性。三是要强化履职监督,逐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,引导集团委派董事、监事、财务负责人认真履职,确保集团资产运行安全和保值增值。